1 概述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 2970 号,是一家
集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印染企业。公司主营产品为超柔
经编染色布、仿丝棉和全棉真蜡印花布,产品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企业厂区占
地面积 112056 平方米,建筑面积 140940 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 22300 万元,现
有职工 1000 人。
经查阅资料,现有企业于 2017 年 1 月申报了“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年产
9000 吨针织布、16000 万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绍兴市柯桥区
行政审批局以绍柯审批环审[2017]22 号对该项目环评进行批复,并于 2017 年 7
月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根据市场需要,现企业拟调整产品方案,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及节能改造,
淘汰现有已审批的全棉真蜡印花布,调整为全棉仿蜡印花布,无蜡染废水产生,由
重污染转为较小污染,且废水中的各污染因子浓度均有所下降。在满足总量及总产
量条件下,企业淘汰现有已审批的丝光机 1 台、250 万大卡/小时燃气导热油锅炉 1
台、印蜡机 5 台、印度兰染色机 4 台、靛蓝染色机 1 台、化蜡机 1 台、甩蜡机 1 台、
彩蜡机 1 台、碱洗蜡纹机 1 台、烫蜡机 3 台及碱洗退蜡机 4 台等设备,新增样缸 5
台,总容量为 670kg,高温气流染色机 9 台,总容量为 14350kg,砂洗机 14 台,圆
网印花机 6 台、水洗机 1 台、拉幅烘干机 2 台、400 万大卡/小时燃气导热油锅炉 1
台等设备,建成后全厂合计设备 421 台(套),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 18000 万米
高档印染面料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20-330603-17-03-169035)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使项目在发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以使公
司健康发展。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十四、
纺织业 17”的第 20 项“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2*;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4*;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
工 175*;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6*;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7*;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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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中“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
数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本项目有染整工段,
因此该项目评价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书。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
指导意见》(浙政发办[2017]57 号)和《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绍兴柯
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批复》,对
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
响登记表。本项目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编制规划环评(浙江省生态
环境厅关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保意见的函(浙环函[2020]62
号)),项目为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包括 1.环评审批权限在部、省级以上生态环境
部门审批的项目;2. 核与辐射项目;3.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力、金属冶炼、
医药、生物、化工、电镀、制革、造纸、铅酸蓄电池及危险废物处置等项目以及
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专门存储危险化学品或潜在环境风险大的项目;4. 与
敏感点防护距离不足,公众关注度高或投诉反响强烈的项目;5. 其它重污染、
高风险及严重影响生态的项目;6. 废旧物资再生利用项目)外且符合环境准入
标准的项目,本项目可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降级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通过
对本项目实施地周围实地踏勘、工程分析、现状资料收集、委托环境质量现状监
测及向绍兴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研究,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公司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
域环境+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 号)的相关要求“简化
公众参与形式。项目环评编制阶段的公众参与环节,可以将原要求的 2 次公示内
容合并成 1 次,不再开展公众调查。”,故在本次环评编制期间,采用张贴公告和
媒体公示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广泛听取胜项目所在地政及其职能部门、环
保主管部门及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
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公示信息处于完全公开状态,公示期间未收到
任何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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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示信息及征求意见
2.1 公示信息内容
项目公示信息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四、拟采取的主要环
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
事项;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十、绍兴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具体公示信息内容见附件 1。
2.2 公示载体
项目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⑴周边居住区(村落)张贴环评信息公示。
⑵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发布环评信息公示。
2.2.2 张贴公示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8亿米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的环评公示
单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公
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照片见下图。
公示起始时间:2020.12.14
公示结束时间:2020.12.28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照片
2.2.2 媒体公示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年产 1.8 亿米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的环评公示
单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媒体公
示,网站公示截图如下:
2.2.3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项目在公示期间,项目所在地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部门、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任何公众意见和建议。 3 公众意见处理
项目在公示期间,项目所在地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部门、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任何公众意见和建议。 4 其他内容
4.1 公众参与相关资料存档备查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公示单等资料由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存档备查。
4.2 建设单位关于对公参说明客观性、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年产 1.8 亿米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情况承诺
我公司年产 1.8 亿米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委托浙江天川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期间,我公司
通过张贴公示和网络公开的方式对项目进行了一次公示。我公司承诺
本次公众参与过程客观、真实,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5 附件
附件 1:项目公示单
附件 2:公示结果证明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年产 1.8 亿米高档印染面料 升级技改项目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 2970 号,是一家集
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印染企业。公司主营产品为超柔经
编染色布、仿丝棉和全棉真蜡印花布,产品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企业厂区占地
面积 112056 平方米,建筑面积 140940 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 22300 万元,现有
职工 1000 人。
经查阅资料,现有企业于2017年1月申报了“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年产9000
吨针织布、16000 万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
批局以绍柯审批环审[2017]22 号对该项目环评进行批复,并于 2017 年 7 月通过了
该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根据市场需要,现企业拟调整产品方案,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及节能改造,
淘汰现有已审批的全棉真蜡印花布,调整为全棉仿蜡印花布,无蜡染废水产生,由
重污染转为较小污染,且废水中的各污染因子浓度均有所下降。在满足总量及总产
量条件下,企业淘汰现有已审批的丝光机 1 台、250 万大卡/小时燃气导热油锅炉 1
台、印蜡机 5 台、印度兰染色机 4 台、靛蓝染色机 1 台、化蜡机 1 台、甩蜡机 1 台、
彩蜡机 1 台、碱洗蜡纹机 1 台、烫蜡机 3 台及碱洗退蜡机 4 台等设备,新增样缸 5
台,总容量为 670kg,高温气流染色机 9 台,总容量为 14350kg,砂洗机 14 台,圆
网印花机 6 台、水洗机 1 台、拉幅烘干机 2 台、400 万大卡/小时燃气导热油锅炉 1
台等设备,建成后全厂合计设备 421 台(套),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 18000 万米高
档印染面料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20-330603-17-03-169035) 。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所在地现场调查,项目周围 2.5 公里范围内无村庄分布,主要环境
保护目标为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
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区标准;
项目地附近的河流水质满足Ⅳ类水标准,曹娥江水质满足Ⅲ类水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雨污分流,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与部分污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
理后回用于生产,部分污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
公司,废水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
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因此,企业排放的废水对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
无影响。
从项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本项目潜水含水层岩土渗透性较差,地下水
渗流速度极小,污染物不易扩散。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扩散对地下水水质
影响范围,随着时间扩大,但浓度减小。虽然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范围较小,仅
局限在附近局部区域,但污染影响毕竟是存在的,且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清
洁条件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业主首先确保项目内污水处理设施安全
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其次加强对地下水监测井的观测,第三,
如在发生意外泄露的情形下,要在泄露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
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运移扩散前将其控制、
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⑵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定型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油烟最大落地浓度
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定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
小。
天然气废气中的的 SO2、NOx 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 天然气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 NH3、H2S 最大落地浓度远 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面源排放的颗粒物、VOCs、NH3、H2S 废气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低于其标 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面源排放的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NH3、H2S 废 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实施后,VOCs 废气排放量仍在审批总量范围内,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仍能达标。
⑶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生产时,四周厂界外排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分别满足 3 类、4 类功
能要求。因此预计项目外排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中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废品布、废网、废膜、纤
绒毛尘收尘及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厂方应及时联系物资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定型
废油、废导热油、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含丙酮废台板胶和含铬污泥属于《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中列明的危险废物,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执行,定型废油、废导热油、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含丙酮废
台板胶和含铬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
统一处理。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 2。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年产 1.8 亿米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位于绍兴市
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 2970 号,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该项目
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该项目保留先进的印染和后整理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经采取相
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并且本项
目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但是,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
污染风险,企业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清污
分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
运行,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和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
该项目在现有厂区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
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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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中东 联系电话:15215968818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雅丽 联系电话:0575-8411491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
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
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
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之内(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
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 (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8604938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
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4 日